內政部修正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
一、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,業經內政部114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40113583號公告修正。
二、相關公告亦可從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https://reurl.cc/1Kbkgm)下載。
三、修正後之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、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」如附件。
二、相關公告亦可從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https://reurl.cc/1Kbkgm)下載。
三、修正後之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、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」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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