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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車上駕訓,安全不靠運1120420

一、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112年4月18日嘉監駕字第1120080484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旨案計畫本站業於112年2月20日以嘉監南站字第1120033728號函(計達)請貴校協助宣導在案,重申補助資訊如下:
(一)補助名額:全國共補助4萬名。
(二)補助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。
(三)補助金額:每人補助1,300元。
(四)補助方式:於補助期間內參加駕訓班「普通重型機車訓練班」之訓練,完成訓練課程,並順利考取駕照者。
(五)補助對象:年滿18歲不分國籍(持居留證須6個月以上效期),且未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。
三、為使學生家長了解對於有參加機車駕駛訓練之民眾,就降低違規風險及肇事風險部分均有顯現效果,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特地撰寫「給家長的一封信」,內容略以:「您家中孩子即將面臨上班、上學的交通需求,而要求孩子不要騎乘機車或是不讓同學載,恐不容易,您如果有這樣的隱憂,不如在孩子成為駕駛新鮮人之前,踏出第一步,就讓孩子參加短短3天共計16小時的駕訓班課程,接受完整且扎實的交通安全知識及行車安全技能,培養一輩子的防禦駕駛觀念,提升孩子駕車時的危險感知能力,降低傷亡的可能性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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