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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有關軍人優先登機之敬軍措施,請攜帶軍人身分證作為識別
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7月11日教學(六)字第1142803058號函辦理。

二、轉知要點修正內容包括:配合交通部研議軍人優先登機實施辦法,以軍人身分證作為識別,爰刪除第4點第2款第3目「奉准出國之國軍人員,不得攜帶身分證明出國」之條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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