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」
主旨:轉知「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」業經國防部於114年7月29日以國規委會字第1140214216號令訂定發布,如需訂定發布條文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http://gazette.nat.gov.tw/)下載,請查照。
說明:
1.依國防部114年7月29日國規委會字第1140214469號函辦理。
2.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。
說明:
1.依國防部114年7月29日國規委會字第1140214469號函辦理。
2.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