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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同學校外活動安全注意事項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3-26

安全宣導公告 同學如於校外遭遇騷擾或暴力行為時,請參考以下處置方式,以維護個人安全。 一、個人安全防護觀念 1.同學可隨身攜帶哨子、防狼噴霧、蜂鳴器等自衛物品,具有嚇阻和驅離歹徒的效果。 2.如需夜間行動時應避免單獨行走陰暗角落,盡量結伴同行,避免歹徒有可乘之機。 3.發現異常安全狀況,請盡速往人多或明亮處所(如便利商店)移動,遠離危險源。 二、遭遇安全危害狀況時 1.若周圍有路人,可放聲大喊並呼救,吸引他人或巡邏警方注意,除可讓自己脫困外,也可使警方有機會於第一時間逮捕歹徒。 2.可立即以「110視訊報案」app通報警方,以及時嚇阻歹徒。若尚未下載的同學,請參考以下警政署宣導之操作方式:https://www.npa.gov.tw/ch/app/video/view?module=video&id=2275&serno=5a6aef8a-a8c2-472f-8eed-8426ec0f45cc 3.或以110電話報警,並說明事件發生地點與人物特徵,由警方到場協處,確保地方治安。 4.通報本校校安中心(06)2381187,以利後續追蹤並提醒各位同學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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